东营·理想之城二号地块一期(南区)车库14-21区
发布日期:2020-04-13 15:03
东营·理想之城二号地块一期(南区)
车库14-21区及6#、7#、10#楼附属车库工程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车库14-21区及6#、7#、10#楼附属车库工程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已中标东营·理想之城二号地块一期(南区)项目,项目部驻地建设已经完成,项目部管理机构已成立,图纸已到位,已具备了开工条件。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现对二号地块一期(南区)车库14-21区及6#、7#、10#楼附属车库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东营·理想之城二号地块一期(南区)工程建设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以南、香山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31721.91㎡,其中地上面积96391.49㎡,地下面积35330.42㎡。本次招标包含砌筑工程、钢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等,计划建设工期590天。
2、招标内容
序号 工程项目 细目说明 拟选队伍数
1 一标段 二号地块一期(南区)车库14-21区及6#、7#、10#楼附属车库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拟确定1家劳务队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且合格的劳务单位。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2、施工资质要求
工程劳务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类别的工程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东营·理想之城项目经理部(具体地址,百度地图可以搜索到的)持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二号地块一期(南区)项目车库14-21区及6#、7#、10#楼附属车库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16:00时。
2、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
开户名: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区支行
帐号:3705016165080000071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东营·理想之城项目经理部(如有变动,电话通知),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理想之城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东营·理想之城项目经理部(百度地图可查到)
邮政编码:257000
联 系 人:刘玉莹 电话:15966629612
电子邮箱: 8474436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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